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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司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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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处级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一)干部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承办署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2)承办署机关公务员的考核、晋升、调配、兼职、监督、考录、考勤、奖惩等事项。
(3)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调整、考核、监督、奖惩等事项。
(4)承办署机关署、司级后备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
(5)承办署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地方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改革的调研工作。
(6)负责办理署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署管理干部离休退休手续,以及参加工作时间、出生时间等项目变更的审批手续。
(7)承办署机关和直属单位署管干部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8)负责司内文件运转工作。
(9)负责署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署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承办援藏、援疆、扶贫、支援西部地区挂职干部的推荐选派工作,承办来署直系统挂职干部的安排工作。
(11)承办署直系统司局级以上干部上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选派和推荐工作。
(12)负责署机关和直属单位京外调干、军转干部安置、两地分居、大学毕业生分配的计划、审批、备案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教育培训处(职改办)
1.主要职责:
(1)拟定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2)协同有关部委管理部门指导新闻出版类大中专学校专业建设布局和教学改革工作。
(3)制订新闻出版行业职工培训和大中专学校教材规划,组织和指导教材编审工作。
(4)制订新闻出版总署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署机关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署直单位和署管社团的教育培训工作。
(5)制订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条件和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6)协同人事部有关部门承办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新闻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和任职备案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8)会同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承办出国培训、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
(9)制订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并监督实施。
(10)承办新闻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承办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事项。
(11)承办直属单位专家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人事处
1.主要职责:
(1)制订署机关、直属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提出直属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2)承办署机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管理事项。
(3)承办直属单位工资总额、署管干部工资管理事项、中管干部工资报批、收入申报等事项。
(4)指导直属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承办对直属单位职工建国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更改,提前退休及职工享受特殊待遇退休的审批事宜。
(5)承办署直系统劳动、人事争议和仲裁的有关工作。
(6)组织拟订新闻出版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指导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7)制订新闻出版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8)承办新闻出版总署主管的社会团体的管理事项。
(9)承办负责新闻出版行业和著作权管理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承办以署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核、报批事项。
(10)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工资统计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11)负责司内文秘和综合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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